(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3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应聘工作,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3年5月22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四)截至2023年5月22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五)金沙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七)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八)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一)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7:00期间使用电脑进入“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按提示注册账号,填写并提交报名表,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要求,填写《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个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格式支持:JPG、JPEG,最大支持:10M)。所填信息及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表”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个人照片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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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使用电脑进入“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5月2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5月24日17:00至5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办理退费手续;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7:00期间使用电脑进入“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00元/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2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不含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9、1010、1011、1012、1013、1014、1015岗位)。

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9、1010、1011、1012、1013、1014、1015岗位缴费人数大于等于招聘计划数但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予减少;岗位缴费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招聘计划数调减为缴费人数;岗位无人报名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10日9:00至6月15日17:00期间使用电脑进入“金沙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7-7252760(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咨询时间:0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四、笔试

笔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方式:闭卷考试(分值100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09:00-11:30。

(三)笔试科目:

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代码:1022、1028、1029、1031)、化验人员(岗位代码:1026)、病案管理人员(岗位代码:1016)、财务人员(岗位代码:1008、1020、1024、1035、1040、1049)岗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四)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的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9、1010、1011、1012、1013、1014、1015岗位除外)。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各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人员应聘工作,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具体详见金沙县人民政府网。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并计算(因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的40%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咨询电话:0857-7223871 金沙县卫生健康局

0857-7252760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金沙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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